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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松山湖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关于推动松山湖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0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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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松山湖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上市总部企业的引进,全面抓好松山湖上市公司总部基地企业的上市培育和扶持工作,提高园区整体竞争力,制定了《关于推动松山湖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若干措施》

多年来,松山湖依托明确的产业定位、便捷的区位交通、优质的营商环境,已逐渐成为上市企业和准上市企业的投资首选地,目前已集聚了生益科技、易事特、正业科技、佳禾智能等上市企业以及20余家上市后备企业,初步形成适合上市企业和准上市企业发展的良好生态。

为进一步加强上市总部企业的引进,全面抓好松山湖企业上市培育和扶持工作,增强企业利用资本经营发展的能力,提高园区市场整体竞争力,吸引北上广深等优质企业入驻园区,实现有限空间集约发展,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出台《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若干措施》围绕建设松山湖上市公司总部基地,主要解决三个关键问题。

(一)吸引外市上市企业迁入园区。主要通过在松山湖范围内推出总规模不少于1200亩的优质产业用地,用于承接优质上市企业入驻,支持准上市企业发展,加快形成集聚效应。

(二)加强园区企业上市培育和扶持。一是实施上市辅导补助,给予企业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相关中介费用补助10万元;二是实施上市挂牌奖励,在规定范围的证券市场成功上市并经法定机构正式受理资料的,奖励190万元;三是实行上市融资奖励,按募集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融资奖励;四是实行贷款贴息补助,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每年最高贴息50万元。

(三)全方位促进上市企业集聚发展。一是强化经营发展支持,主要从办公用房支持、企业成长奖励2个方面明确激励机制;二是提升人才安居保障,主要从提供高管个税奖励、提供住房配套保障和提供子女入学保障3个方面明确人才政策措施;三是提升政务服务品质,主要明确优化协调服务机制、领导挂点服务,高效解决问题的支持政策。

三、上市企业可以申请什么资助

(一)迁入松山湖上市公司总部基地。积极推进松山湖上市公司总部基地建设,在松山湖范围内推出总规模不少于1200亩的优质产业用地,用于承接优质上市企业入驻,支持准上市企业发展,加快形成集聚效应。

(二)上市辅导补助。鼓励企业开展上市辅导,对有意申请上市且经东莞市政府认定为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给予企业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补助10万元。

(三)上市挂牌奖励。企业申请在境内资本市场(含科创板)上市或在香港主板资本市场(仅限于H股)上市并经法定机构正式受理资料的(红筹企业除外),奖励190万元。

(四)办公用房支持。对新迁入上市公司总部基地的企业购买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结合企业地方财力贡献情况给予补助。其中: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购房成交价格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分五年等额发放;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每年按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金额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办公用房不得出(转)租出售,不得改变用途。

(五)企业成长奖励。对认定为总部企业的上市企业,自认定后第一个会计年度起,且在政策有效期内,按其形成的地方财力增长幅度(与前3年最高年份对比)给予奖励。增长20%40%(含)的,按增量的60%给予奖励;增长40%60%(含)的,按增量的70%给予奖励;增长60%以上的,按增量的80%给予奖励。

(六)上市融资奖励。成功在境内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或境内上市公司自迁入松山湖园区后12个月内增发股票融资,按募集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融资奖励。

(七)贷款贴息补助。上市企业如获得符合《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条件的信用贷款,按办法规定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50万元。

四、上市企业员工可以申请什么资助

(一)高管个税奖励。上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政策条件的,按其当年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的最高不超过80%标准奖励至个人,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

(二)住房配套保障。对认定为总部企业的上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在我市无购房(含人才房)记录的,结合企业地方财力贡献情况实施住房货币补助。其中:购房的,按照购房成交价格的50%给予补助,每人最高补助20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租房的,按每人每月最高3000元给予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子女入学保障。优先协调安排上市企业员工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符合园区入学条件的上市企业员工子女入读民办中小学的,可给予学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阶段学费补助5000/学年,初中阶段学费补助6000/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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