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资助的有关规定,鼓励松山湖主体知识产权创新创优,扎实推进专利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和适度增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制造业企业创建自有品牌,以东莞松山湖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为契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松山湖高新区2020年出台的《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松山湖发〔2020〕31号)进行修订,形成《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2022修订版)》(松山湖发〔2022〕11号)(以下简称“《办法》”)。
二、政策依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东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专利资助政策的补充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项目的通知》、《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等。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六章,共十九条,包括对境外商标注册资助项目,专利奖、商标奖奖励项目,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专利代理机构办公场地租金资助项目,专利保险资助项目,知识产权保护资助项目共六类项目的具体资助对象及条件、标准和申请流程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鼓励境外商标注册
1.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每件最高资助不超过商标注册官费的30%(按成功注册国家计算),最高不超过25,000元。
2.在欧盟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
3.在单一国家、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元。
4.实行最高资助额限制,同一件商标资助总额不超过50000元。
(二)完善专利奖、商标奖奖励
1.重奖高含金量专利技术,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含外观设计金奖)、专利银奖(含外观设计银奖)和专利优秀奖(含外观设计优秀奖)的项目,分别奖励10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对获得省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专利优秀奖和杰出发明人奖的项目,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和5万元。
2.重奖高含金量商标品牌,对获评中国商标金奖的,对中国商标金奖中的商标创新奖、商标运用奖、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特别奖的获得者资助100万元;商标保护奖获得单位资助50万元,若获得者为个人资助10万元。
(三)大力支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
1.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项目
(1)对首次成功认证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的企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校院所,按其实际发生的初次认证费用,每家一次性资助不超过5万元,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列入资助范围。
(2)已获得市级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的不在此子项目资助范围内;市级或园区关于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的资助项目,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2.实行从高不重复原则,对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每家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批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批东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每家一次性资助5万元;同一年度获多项奖励的,以单项最高金额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四)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入驻园区
提高办公场地租金资助比例,限定每月最高资助额度。对2020年1月1日后注册在园区且取得国家备案资格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按实际缴纳办公场地租金的一半给予资助,每月最高资助6000元。租金资助实行先交费后申请资助的形式,起始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最多资助3年。
(五)鼓励园区企业主动加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
对购买专利保险的企业或专利代理机构,按其购买专利保险实际支出保费的25%给予补贴,同一单位同一年度专利保险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专利保险保费补贴的险种包括专利执行险、专利侵权责任险、境外参展专利侵权责任险、专利代理责任险、专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险种。
(六)鼓励园区企业积极应对专利侵权行为
对园区企业为维护自身专利权益,主动提起或被动应对的国内外专利、商标诉讼,并获得胜诉(胜诉是指从一审至最高审(若有)都需获得胜诉),国内胜诉每件给予资助不超过2万,每个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20万元;国外胜诉每件给予资助不超过5万,每个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50万元。
四、解读机构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山湖分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电话:0769-22892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