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松山湖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送审稿)》政策解读 为加快培育壮大松山湖软件产业,充分发挥软件产业的 基础性支撑作用,促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动产业 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关于推动松山湖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 干措施》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若干措施》? 当前全国乃至全球都将发展软件产业作为构筑竞争力 新优势的战略支点,我市也大力鼓励培育发展软件产业,抢 抓发展主导权。自 2015 年以来,松山湖大力发展现代服务 业,目前已集聚了各类软件企业超过 1000 家,包括金蝶软 件、中软国际、软通动力、易宝软件等优质企业,集聚行业 从业人员超过 27000 人,初步形成软件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 为加快培育壮大松山湖软件产业,促进制造业硬件软件 结合,硬件向软件延伸,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 现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整合利用园 区各类载体空间资源打造东莞市软件产业园,在学习借鉴广 州、深圳、成都等先试先行地区软件产业政策的基础上,结 合园区实际,特制定出台《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2 《若干措施》围绕建设软件产业集聚试点园区,主要解 决四个关键问题。 (一)打造低成本发展空间,主要明确通过松山湖管委 会与试点园区双方给予租金补贴叠加,打造低成本发展空间。 (二)加大软件企业扶持力度。加强软企运营扶持,主 要从首套软件推广应用资助、高端软件推广应用资助 2 个方 面明确激励机制。 (三)强化人才招引培育与安居保障。一是强化人才招 引培育,主要对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新增研发人员补贴、 高端软件人才个税奖励和人才培养机制作相关政策规定;二 是提升人才安居保障,主要从生活居住环境、教育服务保障 2 个方面明确人才安居保障制度。 (四)培育良好产业生态,主要明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支持软件企业发展壮大的支持政策。 三、软件企业可以申请什么资助? (一)东莞软件园试点园区内新入驻或已入驻园区且新 增租赁办公场地的软件企业其办公人数 10 人及以上的,且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当年考核目标的,连续 3 年对其租金 进行阶梯式补贴,补贴标准及要求:第一年标准为 15 元/平 方米/月,对营收暂不作要求;第二年标准为 12 元/平方米/ 月,营收需达 500 万元以上,且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 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体系;第三年标准为 10 元/平方米/月, 3 营收需达 2000 万元以上,且需为入统的规上企业。松山湖 与试点园区以 1:0.3 比例共同分担。 补贴面积:实际租赁面积或新增租赁面积中不超过企业 办公人数*20 平方米的部分,最高补贴 5000 平方米,且不超 过实际租赁面积或新增租赁面积。(参照《东莞市工业和信 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项目实施细则》) (二)给予首套软件推广应用资助。对软件企业开发的、 技术水平在国际或国内领先、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推广应 用价值的首个版本软件,按照首个版本软件销售后 1 年内前 三个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额(累计到账额不得低于 50 万元) 的 30%给予最高 300 万元补贴。 (三)给予高端软件推广应用资助。对以操作系统、数 据库、中间件、通用办公软件等为代表的基础核心软件,以 区块链、信息安全、工业控制、智能制造及人工智能引擎、 新兴信息服务软件为代表的关键行业应用软件,以及软件开 发过程中的支撑软件、平台软件等,按照该软件销售后 1 年 内前三个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额(累计到账额不得低于 50 万 元)的 50%,给予最高 500 万元补贴。 四、软件企业人才可以申请什么资助? (一)给予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对松山湖软件企业新 引进的人才,按一定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1、 4 本科生:15000 元,一次性发放;2、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 生:30000 元,一次性发放;3、对于工作满 1 年并落户松山 湖的博士人才,再一次性给予 50000 元/人的安家补贴。 给予新增研发人员补贴。入驻松山湖软件企业当年新增 研发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及在园区缴交社保),按每名 4000 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 补贴 100 万元,补贴期限 3 年。 (二)给予高端软件人才个税奖励。每年根据营收规模、 经济贡献、营收增长率等指标组织入库一批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重点企业,对入库企业个人年工资薪金应税收入(含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达到 30 万元以上的高端软 件人才,按其当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 果转化形式的个人所得税松山湖留成部分,全额奖励至个人。 (三)优化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高等院校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专业设置,根据产业需求不断扩大办学规模, 强化资源配置。鼓励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机构与松山湖高校、 科研院所、知名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建设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产业人才培训班,对培训班建设和运营给予一定支持。 (四)提供良好生活居住环境。整合松山湖人才公寓资 源,加快谋划布局建设一批人才房、公租房、双限房,优先 保障松山湖的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住房需求,给予一定 的住房租金补贴。支持完善试点园区周边商业娱乐配套,打 5 造 15 分钟生活圈,为软件行业人才提供现代化生活环境。 (五)提供良好教育服务保障。大力支持解决软件企业 人才子女教育入学问题,积极协调处理人才子女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的转学、入学需求。在松山湖软件企业就业 1 年以上,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享受园区户籍人口子女 同等入学待遇。 五、软件企业平台可以申请什么资助? (一)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各类软件产业领域 的认定平台、推广平台、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 本地数字技术平台、生产性服务平台、测试认证服务平台、 大数据服务平台、行业协会交流平台等软件产业领域的公共 服务平台,其提供专业服务的企业数一年内达到 100 家、50 家以上的,分别给予其每年 100 万元、50 万元资金支持,累 计支持不超过三年。 (二)支持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支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 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互联网等 平台型软件企业(业务规模随用户增长扩大、收取平台服务 费用的软件企业)开放核心应用、内容等平台能力,为开发 者导入用户、流量、接口、技术、产品推广等资源。择优将 平台项目纳入产业生态重点培育对象,并对平台型软件企业 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 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 6 过 1000 万元。 (三)支持软件企业发展壮大。 1、对园区内软件企业上年度软件业务收入排名前 50 名 的企业,松山湖授予“松山湖软件企业 50 强”称号。 2、对园区内软件企业自主研发的单个软件产品(按工 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体系分类),上年 度销售收入超过 50 万元且排名园区第一的,松山湖授予“松 山湖软件产品单项冠军”称号。 3、对园区内软件企业上年度获得 20 件以上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证书的,松山湖授予“松山湖自主创新软件企业”称 号。 4、支持园区内优秀的软件企业股份制改造,鼓励符合 条件的软件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对于重点上市培育 对象,采取“一企一策”措施,做好企业对接服务。